2023年06月09日08:03
日前,海南省委辦公廳印發了新修訂的《海南省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聚焦建設自由貿易港忠誠干凈擔當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從調整情形、識別研判、調整程序、調整方式、后續管理和工作責任等方面,對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干部的組織調整進行了規范。
擴大了適用范圍,除中央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范圍外,還將法定機構中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納入參照執行范圍。細化了調整情形,緊扣海南自貿港建設和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背景下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解放思想大膽創新、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創一流營商環境等重要要求,從領導干部的政治表現、能力擔當、工作作風等方面,完善并明確了不適宜擔任現職的22種具體情形。優化了下的程序,對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的6個程序步驟進行了完善,明確了提出啟動調整意見的具體部門,區分了需要進行調查核實的具體情形,細化了核實認定流程等。加強了后續管理,明確要求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及時了解干部被調整后的思想動態、現實表現、工作業績和群眾反映等,幫助干部改進提高;堅持嚴管和厚愛相結合,對認真汲取教訓、積極努力工作,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且經考察符合任職條件的,明確可以進一步使用、晉升職級或者提拔職務。(通訊員 瓊組軒)
來源:中國組織人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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